內部會計控制的評價和測試問題(下)
二、內部會計控制評價的內容
內部會計控制評價的內容,主要包括制度健全性的評價和制度有效性的評價兩個方面。
1.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健全的評價。內部會計控制健全性的評價,是指企業內部會計控制是否健全、完整,手續是否嚴密,措施和方法是否適當有力等方面的評價。一般來說,健全的內部會計控制,能預防錯誤和弊端的發生,即使發生了,也容易及時發覺和糾正。
對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健全性的評價一般包括以下具體內容:①生產、經營、管理部門是否健全,職、權、責是否明確,不相容職務是否有分工,分工能否起到應有的相互制約作用;②會計信息及其他經濟管理信息的報告制度是否健全,信息的產生及傳遞程序是否都有明確規定;③用來證明經濟業務的憑證制度是否健全,有無以口頭傳達或不合規定的憑證替代合法記錄或手續憑證等情況;④各項業務活動的程序是否作了明確規定,有無清晰的流程圖交由有關人員嚴格執行;⑤各個業務循環中的各關鍵控制點是否都有控制措施,各項控制措施是否切實可行,行之有效,并且經濟合理;⑥對財產物資是否建立了安全保管保衛制度,實行專人負責,建立保管崗位責任制,健全安全防護措施,實行定期盤點制度等;⑦員工是否具備了必要的知識水平和業務技能,有無經常接受業務培訓,有無定期的職務輪換制度;⑧企業是否建立了嚴格的經濟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,責任是否明確,是否嚴格執行了獎懲制度;⑨企業是否建立了內部審計制度,對查錯防弊、改進管理、提高效益是否發揮了作用;⑩與以前的內部控制制度評價結果相比,是否有較大的改進,評價結果指出的控制弱點,目前是否已經加強。在對上述主要方面進行評價后,就能對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健全性作出合理的判斷,從而明確哪些方面的內部控制較為嚴密,哪些方面存在控制弱點,控制作用不明顯,或者根本沒有控制作用。這樣就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深入檢查,以確保內部會計控制的貫徹實施。
2.內部會計控制有效性的評價。內部會計控制有效性的評價是在健全性評價的基礎上進行的。因為有了內部會計控制制度,并不等于在實施中一定能達到預期的控制目的。如果工作人員有章不循、遵守不嚴,或由于素質不高、經驗欠缺等,都會不同程度的影響內部會計控制的效果。所以,在評價內部會計控制時,既要評價其健全性,又要評價其有效性。這樣才能真正實現控制目標。
三、內部會計控制的測試
內部會計控制的測試,就是檢查核實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有效性,即查明制度執行情況符合要求的程度,一般稱為符合性測試。
符合性測試的內容包括兩個方面:一是業務程序測試,即選擇若干典型業務,根據它們的處理程序,檢查與該業務流程有關的各項控制措施是否都按規定發揮作用。如對工資業務的檢查測試,就應從考勤記錄、工資標準、工資成本費用的分配及工資發放等工資處理的全過程逐步進行審核,以檢查其原始記錄、工資標準、成本核算、支付方式等各重要的控制環節是否都認真實施了應有的控制措施,內部會計控制是否發揮了應有的控制作用;二是制度功能測試,即針對某項控制制度的某個控制環節,選擇不同時期同一類別的業務進行審查,查明該環節的控制措施是否自始至終地被貫徹執行,是否按規定發揮了應有的控制作用。如發放工資應由編制工資表以外的人員執行,若實際發放工資業務由編制工資表的人員來執行,那么該項控制措施的控制功能就不健全。
符合性測試是一種屬性測試,即只對內部會計控制的功能和效果進行定性評價。其測試的對象一般包括貨幣資金和財產物資的控制制度、供產銷業務的控制制度、收入和成本費用以及往來款項的控制制度等。測試對象也可按照業務循環分為銷貨與收款循環、購置與付款循環、生產循環、倉儲與存貨循環、工薪與人事循環、融資與投資循環、貨幣資金使用與管理循環等。通過對內部會計控制執行情況的符合性測試,可據以確定經濟活動及其有關數據的安全可靠程度。
符合性測試的具體方法,應根據被測試控制制度的特點而靈活選用,主要有如下三種方法:一是檢查證據法,即檢查與該業務有關的憑證、賬簿和報表等一切可作為證據的資料,用以驗證與該業務有關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是否已認真執行。如原始憑證的填制和取得,是否經過必要的手續。二是驗證法,即按照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規定,重新處理有關業務,以判明有關人員是否遵循了內部會計控制的有關規定。三是實地觀察法,即現場實際觀測工作人員是否按會計控制的規定進行業務處理。如深入到倉庫觀察材料、產品出入庫的過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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